鄉徽台中縣大肚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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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經課,分機電話:140、142

服務項目

應備證件 備註
農業用地作農業
使用證明核發
  1. 申請書乙份(依格式詳細填基本資料)

  2. 繳交規費收據(至公所服務台辦理)

  3. 土地登記簿謄本(一個月內)

  4. 身份證明文件乙份(切結與正本無異)

  5. 現場照片 (用A4紙貼上並寫上地段地號)

  6. 地籍圖(一個月內)

  7. 共有土地如有違規使用,請件附分管契約證明

  8. 都市計劃內之土地須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向公所申請)

  9. 審查表

農地現場不得違規使用
豬瘟口蹄疫防治 口頭連繫或電話申請  
狂犬病預防注射 口頭連繫或電話申請  
轉作、休耕
  1. 戶長私章、戶口名簿影本
  2. 土地所有權狀正、影本
  3. 戶整農會存摺影本
  4. 蔗作契約證明、土地謄本(契約蔗作戶)
申請時間:
一期作(3月)、
二期作(8月)插秧前後
勘察時間:
當期插秧完畢後開始
路燈設施損壞修理

申請人電告姓名、損壞狀況、地點或由村幹事查報

 
災害辦理
  1.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影本)
  2. 河川租約書(正本、影本)
  3. 相片要有標的物背景寫上地號(耕作人與受災農地合影及日期、每一筆一張)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農會存摺封面影本
  6. 印章
  7. 耕作者和所有權人不同需附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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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鄉公所•43251台中縣大肚鄉頂街村大德六街30號•電話:04-26991105•傳真:04-26998842